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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空压机企业通过直销与中间商相结合的灵活销售模式,有效推广节能服务项目及节能相关标准化产品,旨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实现共赢……
当前,在空压机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品牌林立、产能过剩与增量市场空间受限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价格战此起彼伏,导致诸多领域整机产品销售利润率跌至谷底,很多空压机企业寻求转型突破,纷纷将目光投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领域。这不仅为企业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也为工业制造企业提供了定制化的空压系统整体节能解决方案及压缩空气能源托管服务模式,涵盖了从高科技节能产品供应到全方位节能服务咨询的全链条支持。钢铁、造船、纺织、电解铝、轮胎、机械加工、制药、化纤等行业,作为能耗大户,自然成为了这一转型浪潮中的主要受益者和服务对象。
空压机企业通过直销与中间商相结合的灵活销售模式,有效推广节能服务项目及节能相关标准化产品,旨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实现共赢。EMC作为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其核心在于以客户节能降耗为目标,通过技术改造、能源效率提升等手段,从节能效益中获取合理回报。具体而言,EMC模式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及能源托管型三种主要类型,每种类型均蕴含着不同的服务内容与风险。
在能源托管型模式下,企业不仅负责前期的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软硬件生产与交付、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等一体化服务,更在空压站技改建设完成后,承担起长期的运维管理及能耗优化职责。这种深度介入与长期合作,虽然能显著提升销售毛利润,并确保营业收入的持续稳定,但同时也对企业的技术实力、管理能力、资金运作及风险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空压机合同能源管理在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与市场空间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一系列复杂而多变的风险因素。本文将深入剖析空压机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关键风险点,从项目评估、合同签订、实施执行到后期运维等多个维度,探讨企业如何在享受节能服务带来的红利时,有效识别、评估并控制潜在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客户过于集中风险
上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尤其是适合进行能源托管的项目,其特征之一就是:规模大、数量少。在发展前期,如果企业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将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企业需拓展销售渠道,逐渐开发新的客户,降低客户集中度。
二、政策法规风险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客户多为能耗水平较高的企业,项目整体实施周期较长,若国内能源政策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可能因此终止。此外,由于能源政策调整、工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导致客户的能耗结构、能源价格发生重大变化,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应对措施:了解行业动态以及企业调整状态,对那些关停或限制类的企业做到清晰明确,在销售过程中避免由政策变化影响导致的项目风险。
三、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自2012年9月起企业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注意,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门槛,需同时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
一旦此类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惠政策取消,节能企业的盈利将受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企业需逐渐增大业务规模,增强自我盈利能力,降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
四、技术进步及替代风险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的有效性决定客户能耗水平的改善,也决定了可获取的节能效益。随着节能技术的发展,不断有先进节能技术替代旧技术,国家技术标准也在不断修订完善之中。如果不能及时跟进节能技术的发展,原有的节能技术就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如果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达不到预期效果,也会给企业的经营效益造成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参与制定产品鉴定标准,对齐统一的国家标准,增加行业门槛。同时密切对现有用能客户进行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并及时反馈到产品开发过程端。
五、资金运行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才能实现不断增长,因此资金的充裕将是保证企业实现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随着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的增多,将会给企业的资金使用造成较大的压力。如果企业不能合理地控制项目的发展速度,及时筹措到需项目资金或不能有效执行合理的融资计划,则企业可能出现资金短缺的风险。
应对措施:为了使节能服务项目资金风险因素降至最低,企业需在项目开发方面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各方面进行客观的风险预测,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企业在项目实施上的资金充足。
六、行业需求不足风险
空压机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客户所处行业主要包括冶金、化工、纺织、钢铁、水泥、玻璃等耗电量较高的行业,然而由于环境污染、产能过剩等问题,这些行业多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此类行业的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迫使许多高耗能企业被迫关停或缩小产能。因此,企业下游客户所涉及的领域面临景气度下降的压力,可能会使企业业务面临需求不足的风险。
应对措施:企业须时刻关注产业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行业协会合作了解行业动态、企业调整状态等,筛选盈利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升营销能力;拓展新的业务方向,应对需求不足带来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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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压机企业通过直销与中间商相结合的灵活销售模式,有效推广节能服务项目及节能相关标准化产品,旨在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实现共赢。EMC作为一种创新的商业模式,其核心在于以客户节能降耗为目标,通过技术改造、能源效率提升等手段,从节能效益中获取合理回报。具体而言,EMC模式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及能源托管型三种主要类型,每种类型均蕴含着不同的服务内容与风险。
在能源托管型模式下,企业不仅负责前期的节能诊断、方案设计、软硬件生产与交付、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等一体化服务,更在空压站技改建设完成后,承担起长期的运维管理及能耗优化职责。这种深度介入与长期合作,虽然能显著提升销售毛利润,并确保营业收入的持续稳定,但同时也对企业的技术实力、管理能力、资金运作及风险应对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正是基于上述背景,空压机合同能源管理在展现出巨大发展潜力与市场空间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一系列复杂而多变的风险因素。本文将深入剖析空压机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关键风险点,从项目评估、合同签订、实施执行到后期运维等多个维度,探讨企业如何在享受节能服务带来的红利时,有效识别、评估并控制潜在风险,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客户过于集中风险
上规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尤其是适合进行能源托管的项目,其特征之一就是:规模大、数量少。在发展前期,如果企业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将对企业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企业需拓展销售渠道,逐渐开发新的客户,降低客户集中度。
二、政策法规风险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客户多为能耗水平较高的企业,项目整体实施周期较长,若国内能源政策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可能因此终止。此外,由于能源政策调整、工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导致客户的能耗结构、能源价格发生重大变化,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应对措施:了解行业动态以及企业调整状态,对那些关停或限制类的企业做到清晰明确,在销售过程中避免由政策变化影响导致的项目风险。
三、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规定,自2012年9月起企业取得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注意,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门槛,需同时满足一些条件。比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等。
一旦此类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惠政策取消,节能企业的盈利将受较大影响。
应对措施:企业需逐渐增大业务规模,增强自我盈利能力,降低税收优惠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
四、技术进步及替代风险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进行节能改造,节能技术的有效性决定客户能耗水平的改善,也决定了可获取的节能效益。随着节能技术的发展,不断有先进节能技术替代旧技术,国家技术标准也在不断修订完善之中。如果不能及时跟进节能技术的发展,原有的节能技术就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如果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达不到预期效果,也会给企业的经营效益造成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参与制定产品鉴定标准,对齐统一的国家标准,增加行业门槛。同时密切对现有用能客户进行跟踪,及时总结经验,并及时反馈到产品开发过程端。
五、资金运行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才能实现不断增长,因此资金的充裕将是保证企业实现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随着合同能源管理类项目的增多,将会给企业的资金使用造成较大的压力。如果企业不能合理地控制项目的发展速度,及时筹措到需项目资金或不能有效执行合理的融资计划,则企业可能出现资金短缺的风险。
应对措施:为了使节能服务项目资金风险因素降至最低,企业需在项目开发方面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各方面进行客观的风险预测,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企业在项目实施上的资金充足。
六、行业需求不足风险
空压机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客户所处行业主要包括冶金、化工、纺织、钢铁、水泥、玻璃等耗电量较高的行业,然而由于环境污染、产能过剩等问题,这些行业多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此类行业的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迫使许多高耗能企业被迫关停或缩小产能。因此,企业下游客户所涉及的领域面临景气度下降的压力,可能会使企业业务面临需求不足的风险。
应对措施:企业须时刻关注产业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行业协会合作了解行业动态、企业调整状态等,筛选盈利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升营销能力;拓展新的业务方向,应对需求不足带来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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