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城市出现大范围的雾霾污染天气,江苏南京也未能幸免。空气的污染已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治理霾污染已不是一个城市、一个企业的行为,应该是全社会每一个人必须关注的一件大事。
据介绍,2011年,南京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分别排到第二和第一。“十二五”期间,江苏下达南京的减排目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全省平均水平的1.35倍,任务十分艰巨。如何打赢、打好这场节能减排攻坚硬仗?1月25日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z*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与之配套的《南京市“十二五”期间控制能耗和煤炭消耗总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公布未来3年铁腕减排、控煤控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今后3年压减煤耗1724万吨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南京节能减排的突破点,在压减煤炭消耗总量。《实施方案》明确,南京将从控制能耗总量、整治“两高一资”企业、关闭改造锅炉减压、热电机组整改这四个方面入手压减煤耗,今后3年共计将压减煤耗1724万吨。《实施方案》显示,到“十二五”末,南京单位GDP能耗要下降到0.5吨标煤,按照南京“十二五”规划中全社会GDP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的目标,届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为5000万吨标煤。同时,到2015年,全市煤炭的消耗总量要控制在3240万吨以内。
《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全市控制能耗和煤炭消耗总量的实施路径、主要任务等。各区县(开发区)、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耗控制目标,“两高一资”企业整治方案、相关郊县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关停、改造方案,相关企业的热电机组整改方案等详细内容,都将在媒体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个z*严”推动“三大措施”
实行更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凡国内投资项目必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凡国外投资项目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市节能和环保主管部门审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不得发放贷款,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对未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时要求采取的节能技术措施和方案建设,或建成后试运行期间达不到控制煤炭消耗和节能评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投入生产,必须限期整改,在整改达标前,供电、供水部门应根据节能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限制或停止供应。
执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区域限制。实行主城区域产业准入限制,实行石化产业准入限制,严格控制化工园玉带片区化工项目的改扩建,严格禁止排放废气的化工项目建设,杜绝新上光气、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以及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生产项目。
严格控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2013年底前,完成绕城公路内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关停或进行燃气(或电)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四大开发区内生活和工业锅炉、小供热的关停和实现集中供热;关停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3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关停钢铁行业4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以下的小焦炉;企业自备电厂(或热力站)使用的燃煤锅炉必须改用燃气或关停。2015年底前,实施区域热电联供,未能实施区域热电联供的燃煤热电厂改造提升为燃气热电厂或进行整合。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5吨标煤的目标要求。重点控制和压减主要耗能企业和区县(开发区)的用能总量和增速,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产出的新兴产业和先进服务业,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推进“万家企业行动计划”
严格控制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到2015年,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要在2011年的基础上下降15%。其中:钢铁企业要下降20%,石化企业下降10%,发电企业下降20%,建材企业下降20%。列入万家企业行动计划的121家企业,要按照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能源审计,制定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397万吨标煤的任务。
定期委托专业节能监测机构对主要耗能设备运行效率实施测试,年测试设备量不得低于全厂主要用能设备的20%。达不到国家标准和《南京市主要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限额和准入指标(2012版)》(宁政办发〔2012〕113号)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2013年底前,完成石化企业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工程,完成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拆除所有电力机组烟气旁路;2014年底前,完成全部发电供热燃煤机组(锅炉)、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天以上水泥生产线的烟气脱硝工程。
关、改、转
关:2013年底前,关停绕城公路内的不能改成天然气(或电)的生活和工业锅炉。2014年6月底前,关停四大开发区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小供热以及其他区域内的不能改成天然气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关停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3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企业自备电厂(或热力站)使用的燃煤锅炉必须改用燃气或关停。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单耗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南京更严格标准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两高一资”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
改:2013年底前,对全市所有不能关停的生活和工业锅炉进行天燃气(或电)改造;2015年底前,实施区域热电联供,未能实施区域热电联供的燃煤热电厂改造提升为燃气热电厂或进行整合。
转:转变能源消费结构,扩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用能企业要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压减高耗能、低效益产品的生产,提高单位能耗的产出水平。控:控制能源消耗和煤炭消耗总量,并将控制目标分解到区县(开发区)和重点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大部分城市出现大范围的雾霾污染天气,江苏南京也未能幸免。空气的污染已影响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治理霾污染已不是一个城市、一个企业的行为,应该是全社会每一个人必须关注的一件大事。
据介绍,2011年,南京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分别排到第二和第一。“十二五”期间,江苏下达南京的减排目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全省平均水平的1.35倍,任务十分艰巨。如何打赢、打好这场节能减排攻坚硬仗?1月25日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z*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与之配套的《南京市“十二五”期间控制能耗和煤炭消耗总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公布未来3年铁腕减排、控煤控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今后3年压减煤耗1724万吨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南京节能减排的突破点,在压减煤炭消耗总量。《实施方案》明确,南京将从控制能耗总量、整治“两高一资”企业、关闭改造锅炉减压、热电机组整改这四个方面入手压减煤耗,今后3年共计将压减煤耗1724万吨。《实施方案》显示,到“十二五”末,南京单位GDP能耗要下降到0.5吨标煤,按照南京“十二五”规划中全社会GDP达到1万亿元人民币的目标,届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目标为5000万吨标煤。同时,到2015年,全市煤炭的消耗总量要控制在3240万吨以内。
《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全市控制能耗和煤炭消耗总量的实施路径、主要任务等。各区县(开发区)、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耗控制目标,“两高一资”企业整治方案、相关郊县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关停、改造方案,相关企业的热电机组整改方案等详细内容,都将在媒体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个z*严”推动“三大措施”
实行更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凡国内投资项目必须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凡国外投资项目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市节能和环保主管部门审查,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不得发放贷款,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对未按照节能评估审查时要求采取的节能技术措施和方案建设,或建成后试运行期间达不到控制煤炭消耗和节能评估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投入生产,必须限期整改,在整改达标前,供电、供水部门应根据节能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限制或停止供应。
执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区域限制。实行主城区域产业准入限制,实行石化产业准入限制,严格控制化工园玉带片区化工项目的改扩建,严格禁止排放废气的化工项目建设,杜绝新上光气、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以及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等生产项目。
严格控制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2013年底前,完成绕城公路内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关停或进行燃气(或电)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四大开发区内生活和工业锅炉、小供热的关停和实现集中供热;关停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3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关停钢铁行业4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以下的小焦炉;企业自备电厂(或热力站)使用的燃煤锅炉必须改用燃气或关停。2015年底前,实施区域热电联供,未能实施区域热电联供的燃煤热电厂改造提升为燃气热电厂或进行整合。到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5吨标煤的目标要求。重点控制和压减主要耗能企业和区县(开发区)的用能总量和增速,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高产出的新兴产业和先进服务业,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推进“万家企业行动计划”
严格控制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到2015年,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要在2011年的基础上下降15%。其中:钢铁企业要下降20%,石化企业下降10%,发电企业下降20%,建材企业下降20%。列入万家企业行动计划的121家企业,要按照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能源审计,制定节能规划,落实节能措施,确保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397万吨标煤的任务。
定期委托专业节能监测机构对主要耗能设备运行效率实施测试,年测试设备量不得低于全厂主要用能设备的20%。达不到国家标准和《南京市主要耗能产品和设备能耗限额和准入指标(2012版)》(宁政办发〔2012〕113号)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2013年底前,完成石化企业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工程,完成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工程,拆除所有电力机组烟气旁路;2014年底前,完成全部发电供热燃煤机组(锅炉)、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天以上水泥生产线的烟气脱硝工程。
关、改、转
关:2013年底前,关停绕城公路内的不能改成天然气(或电)的生活和工业锅炉。2014年6月底前,关停四大开发区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小供热以及其他区域内的不能改成天然气的生活和工业锅炉;关停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和设计寿命期满的3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企业自备电厂(或热力站)使用的燃煤锅炉必须改用燃气或关停。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单耗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南京更严格标准的冶金、建材、化工等行业的“两高一资”落后企业和落后产能。
改:2013年底前,对全市所有不能关停的生活和工业锅炉进行天燃气(或电)改造;2015年底前,实施区域热电联供,未能实施区域热电联供的燃煤热电厂改造提升为燃气热电厂或进行整合。
转:转变能源消费结构,扩大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用能企业要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压减高耗能、低效益产品的生产,提高单位能耗的产出水平。控:控制能源消耗和煤炭消耗总量,并将控制目标分解到区县(开发区)和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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